2012年11月6日 星期二

彰化縣撕違規廣告紙可兌換生活用品

為了不讓到處張貼在牆壁和電線杆上的小廣告,讓彰化縣內城鄉景觀及市容看起來凌亂不堪,彰化縣環保局發起撕小廣告兌換生活用品的活動,鼓勵民眾積極協助隨手拆除縣內,懸掛或張貼於牆壁、電(燈)桿、電表、標(號)誌桿、樑柱、樹木等處所之各種違規廣告物。
由彰化縣環保局擔任領頭羊角色提供活動所需之宣導品並加以宣傳推廣,由縣內各鄉鎮市公所協助辦理民眾兌換事宜,便於彰化縣民眾積極參與兌換活動,並帶動各鄉鎮市公所常態性辦理兌換活動,減少縣內違規小廣告張貼懸掛,以維持整潔之市容及提昇居家生活品質。

不過承辦人員也要提醒準備開始要撕廣告單來兌換生活用品的民眾,大概要累計一百多張A4大小廣告單,才有一公斤,如果拿別的鄉鎮市的小廣告,是不能列入計算的。相關活動資訊如下:

「集撕廣告」-撕掉換獎勵,生活變美麗

●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01年12月28日。

●兌換時間:早上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參加辦法:民眾在彰化縣發現違規廣告物(指張貼或攜掛之違規小廣告,不含布條、鷹架招牌廣告等),將撕下並集中送至指定本縣鄉鎮市兌換地點回收,該鄉鎮市清潔隊依廣告物之重量核發獎勵品或點數。

●參加對象:彰化縣縣民。

●兌換辦法:每1公斤廣告物即可兌換1項獎勵品或點數1點,獎勵品對照表如下表。(每次回收物未滿兌換重量者,本局保留獎勵品及點數之核發,暫時予以登記,待其累計達可兌換重量時方予發放)

●獎勵品:1公斤兌換洗衣粉(700g),2公斤兌換浴廁清潔劑(600ml),3公斤兌換附蓋微波餐盤,兌換5次或累積10公斤可兌換100元提貨卷。

●兌換地點: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及彰化縣各鄉鎮市公所(詳如附件)。

彰化縣環保局除鼓勵民眾協助清除居家周圍違規廣告物,同時也呼籲有市場行銷需求的業者,仍應循合法及正當管道,進行廣告行銷,亦可向各公所申請懸掛路燈旗或張貼公設廣告欄,除建立良好商譽,也不致因破壞環境遭告發和停話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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