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立法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修正案,強制小客車、小客貨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明年101年2月1日起正式取締,這些新規定也是為了讓民眾乘車時記得小小動作,但卻能換來生命的安全保障。
汽車行駛時,駕駛、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應繫安全帶,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違規罰款: 1500元(行駛於一般道路) 3000~6000元(行駛國道或快速路)
「幼童搭車法規」依據《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
1歲內或體重未達10公斤者,應以嬰兒用臥床或後向幼童用座固定於後座。
1至4歲且體重在10至18公斤者,應坐幼童用座並固定於後座。
4至12歲或18至36公斤者,應坐後座繫安全帶 。
※違規罰款:1500~3000元
資料來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