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1日 星期五

立法強制子女奉養父母 初審通過


孝子之養也,樂其心,不違其志。——《禮記》

清官難斷家務事,子女有沒有孝順的心,可能才是老人家最關心的事,如果走到法律這一步,相信每位老人家都不願見到的事!

強制子女奉養父母 藍委提奉養法初審過


老年人口增加,社會上傳出不少老人遭到棄養的消息,因此不少立委提案,端出"子女奉養父母法"草案,為遭到棄養的老人發聲。

雖然藍綠立委對於奉養父母,是否要立法各有堅持,但法務部表示,子女奉養父母法草案內容,其實民刑法體系也有規範,像民法規定子女應孝順父母,刑法也有棄養罪,因此對草案持保留態度。

草案還規定子女不扶養父母,法院審理後,可命令代扣扶養費,若拒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20萬以下罰金。許多上了年紀的老人家,有的持肯定態度,但也有人覺得,就算立法,效果不會太大。

由於全案已通過初審,但法務部強調,仍有法源整合問題,需要協商,因此對於最後是否走向立專法的程度,仍有待討論。

新聞來源:公共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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