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2日 星期五

申領老農津貼 勿再請領社會保險老年給付

我已經領取老農津貼了,還可申請領取政府發放之生活補助或津貼(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嗎

本身家裡也是務農,再次提醒農民們老農津貼與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只能選擇一種領取,請擇優領取,當選擇其中一項領取,相對也自動放棄另一項領取,所以老農民不可不注意喔!

八十七年十一月頒布修訂暫行條例,納入漁民和已經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農民,但如果已經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或暫行條例修正通過後再行加入農保或勞保之漁會甲類會員者,不得申領老農津貼。

一、請領資格:

農民年滿65歲,申領時為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農民且加保年資合計6個月以上,同一期間未領取政府發放之生活補助或津貼者。惟已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於「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正通過(民國87年11月13日)後再加入農民健康保險者,不適用。

二、核付標準:

符合請領資格之農民可按月領取新台幣6,000元

三、應備資料: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請書。

身份證正本及正反面影印本。

農會存摺封面影本(未開立者請先至農會各分部開戶)印章。

本人親至各地區農會保險部辦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